香港金融服务业概况

香港金融服务业概况

  •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金融服务业一直是本港最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占2020年本地生产总值(GDP)23.4%,提供约276,200份职位(相当于总就业人数的7.5%)。 
  • Z/Yen集团与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于2022年9月公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中,香港排名第四。指数自2007年3月首次公布以来每半年更新一次,香港一直获评定为亚洲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 香港是全球最活跃及流动性最高的证券市场之一,对资金流动不设限制,也没有资本增值税或股息税。
  • 截至2022年6月底,以市值计算,香港是亚洲第四大及全球第七大证券市场。同期,共有2,238家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总市值约50,000亿美元。
  • 香港是全球最活跃的首次公开招股(IPO)市场之一,2021年共有98宗首次公开招股,集资总额达3289亿港元。
  • 香港建立了在内地以外最大的人民币资金池。 
  • 香港是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结算中心。2022年7月,香港处理全球71%的离岸人民币支付量。

业界数据 

银行业

 认可机构数目

截至20229

持牌银行

156

有限制牌照银行

15

接受存款公司

12

总计

183

 外资银行代表办事处

37

 本地银行单位雇员总人数(截至20209)

101,100

资料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政府统计处

基金管理业

基金管理业务分类

相关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亿港元)

2021

资产及财富管理业务

355,460

    资产管理及基金顾问业务

258,880

    私人银行及私人财富管理业务

105,830

    信托持有资产

47,190

资料来源: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业

股票市场表现

 

20 21

2022

主板

上市公司数目

2,201

2,238

市价总值(亿港元)

440,614

307,426

创业板

上市公司数目

358

343

市价总值(亿港元)

1240

846

资料来源: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保险业 

保险业的毛保费总额

(亿港元)

 2021

按年增长

  长期业务

5,210

-0.3%

  一般业务

616

+2.9%

毛保费总额

5,817

+0.06%

资料来源:保险业监管局

 

债务市场业

未偿还港元债务工具

(亿港元)

20 20

20 21

  公债市场

11,850

13,170

  私债市场

10,930

10,400

总计

22,780

23,570

资料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服务范围

行业

 

银行业

在亞洲,銀行是最重要的集資渠道之一。香港銀行業體制完善,服務範圍遠超本土,在區內舉足輕重。香港的銀行提供各類零售及商業銀行服務,並為企業提供投資銀行服務。

基金管理業

基金管理業由資產管理、顧問業務、私人財富管理及其他銀行活動構成。截至20226月,共有2,852項證監會認可集體投資計劃,當中包括2,250項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300項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277項退休/強積金相關基金,11項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以及14項紙黃金計劃。

證券業

在一級市場,投資銀行及證券公司提供首次公開招股服務。二級市場主要用作買賣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證券。

保險業

保險業的兩大主要業務為一般保險及長期保險業務。以毛保費計算,意外和健康業務、一般法律責任業務及財產損壞等是一般保險業務的三大範疇。長期保險業務方面,個人人壽保險最為重要,佔2021年該業務保費89.3%

債務市場業

銀行及經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債務證券(如債券)發行及買賣服務,這些債務證券主要是政府債券及企業債券。

私募基金業

截至20219月,香港是僅次於中國內地的亞洲第二大私募基金中心,有約600間私募基金,管理資產總值逾1,700億美元,。投資管理服務通過創業投資及槓桿收購等各種投資策略,投資於初創企業的私募股權或經營公司。

服務提供者

銀行業

香港銀行體系的特點是實行三級制,即由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和接受存款公司等3類銀行機構組成。這些銀行機構均獲授權接受公眾存款。三級銀行機構按照不同的規定營運。截至2022年9月底,全港共有156家持牌銀行、15家有限制牌照銀行和12家接受存款公司。此外,還有37家由外資銀行在香港設立的代表辦事處。

基金管理業 

香港獲公認為亞洲主要的基金管理中心,匯聚眾多國際基金管理人才。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調查,2021年,本港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資產(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除外),約有65%源自非香港投資者。雖然如此,本港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資產佔資產管理業務逾56%。2021年,本港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資產有63%投資於亞太區,總額為82,440億港元,當中29,870億港元投資於香港,27,930億港元投資於中國內地,5,630億港元投資於日本,19,180億港元投資於亞太區其他地區。

證券業 

證券業的交易服務由投資銀行、商業銀行、財務公司和證券經紀公司提供。

投資銀行是首次公開招股的主要包銷商。香港股市高度開放,流動性高,吸引不少國際投資銀行及證券公司來港開業,發展首次公開招股及證券業務。在二級市場,本地經紀行及銀行主要為本地零售客戶服務,而機構投資者則由國際經紀行及投資銀行提供服務。

香港是中國內地企業交投活動最活躍的境外市場,也是內地企業重要的集資中心。大部分尋求在境外證券市場上市的內地企業選擇在香港掛牌。截至2021年12月底,共有1,368間內地企業在香港證券市場上市,市值達334,338億港元,佔總市值約79%。

保險業

獲授權保險公司

獲授權保險公司數目 (截至20229)

164

業務類別:

 

一般保險

90

長期保險

53

綜合保險

19

註冊成立地點:

 

香港

97

百慕達

12

英國

9

美國

9

資料來源:保險業監管局

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

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是保單持有人與獲授權保險公司之間的中介人。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訂有委任合約,保險經紀則不附屬於任何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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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底,共有1,741間持牌保險代理機構、80,834名持牌個人保險代理,以及24,475名持牌業務代表(代理)。另外,共有819間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和10,990名持牌業務代表(經紀)。保險業於2020年對香港本地生產總產貢獻1,130億港元,佔4.4%。

債務市場業

債券發行者包括政府、銀行及企業。債務市場以政府公債為主,政府通過發行債券為各類項目及運作融資。投資銀行則作為包銷商,協助債券發行者在市場銷售債券。香港政府於2009年推行政府債券計劃,旨在為市場提供港元孳息曲線,並擴大本地債券市場。

為提高零售投資者對本港債券市場的意識,香港政府設立零售債券發行計劃,向公眾人士發行零售債券。2011年7月,香港政府推出通脹掛鈎債券iBond,而最新一批iBond於2021年5月發行。2016年8月,香港政府還發行首批銀色債券,為年長居民提供具穩定回報的投資產品。截至2022年9月,該計劃的未償還總額為2,166億港元。

另外,為彰顯政府對可持續發展的支持以及推動綠色金融的發展,香港政府於2019年5月在政府綠色債券計劃下發售首批綠色債券。該次綠色債券的發行金額為10億美元,年期為5年。環球投資者對該次發行反應十分正面,顯示出香港作為區內領先綠色金融樞紐的優勢。

私募基金

香港管理的私募基金,資金大部分來自海外,主要投資於區內公司。香港創業及私募投資協會旨在推廣香港私募基金及創業投資行業,截至2021年9月,企業會員達480家。

香港政府為香港的初創業界建立了StartmeupHK門戶網站,詳列有關初創活動的最新消息,以及各類相關資源,包括各類政府創業資助及培養計劃、創業加速計劃、天使投資人和創業投資者,還有本地與海外一些初創企業的成功案例。

業界發展及市場前景

接通內地市場 

為了開放及促進中港兩地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簡稱滬港通)及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簡稱深港通)分別於2014年及2016年開通,是推動兩地資本市場互聯互通的重要里程碑。截至2021年底,滬港通和深港通的北向通平均每日成交額全年合共達1,200億元人民幣,比2020年高32%。

債券通於2017年7月正式實施,容許海外投資者經香港投資於規模達9.6萬億美元的中國內地債券市場,而「南向通」則會於日後增設。截至2022年6月,債券通已吸引全球百大資產管理公司中的78間,以及36個司法管轄區的3,513名國際投資者。

2020年6月,香港金融管理局聯同中國人民銀行和澳門金融管理局宣布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此舉是推動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的重大突破,也是深化大灣區金融合作的亮點。

香港新上市規則 

在2018/19年財政預算案中,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提出把香港上市平台轉型,以吸引更多新興及創新企業申請來香港上市。2018年4月30日,香港交易所推出新上市機制,在《主板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新增3個章節,並對現行《上市規則》條文作相應修訂,包括允許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新經濟」公司以及尚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這些《上市規則》改革使香港能夠把握新興科技公司帶來的機遇,加快新經濟領域的發展。長遠而言,改革可以令投資者加深對新興及創新企業的認識,包括商業模式及技術。

自新規推出以來,截至2021年3月底,共有146間「新經濟」公司於香港上市,合共集資6822億港元,佔香港新股集資額的61%。在這些上市公司當中,31家為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八A章上市的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總融資額達821億港元,另有13家是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C章到香港交易所作第二上市的中概股,總融資額達2,858億港元。

為進一步把香港打造成海外公司的理想上市地點,港交所修定了海外發行人上市制度和指引材料,並已於2022年1月1日生效。當中包括確保所有發行人採用同一套股東保障水平、給予在香港作雙重主要上市的發行人更大靈活性,及整合並編訂第二上市規則。改革將提升港交所作為環球企業首選上市地點的聲譽,為香港投資者提供更多投資機會,並有助有序高效地處理各類申請人的上市申請,包括尋求第二上市、計劃重新以亞洲為本土市場,以及有意初次作首次公開招股的公司。

此外,根據《2022年施政報告》,港交所將於明年修改主板上市規則,以便利尚未有盈利或業績支持的先進技術企業融資;同時構思活化創業板,為中小型及初創企業提供更有效融資平台。

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

交所于2021年12月设立全新SPAC上市机制,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SPAC 股份及SPAC 权证仅供专业投资者认购和/或购买。此外,只有在香港交易所注册的SPAC交易所参与者才可以进行SPAC 股份及SPAC 权证的交易。

金融科技发展

金融科技正在改变金融业,并推动全球金融服务不断创新。在香港,金融科技蓬勃发展,并正逐步推进至虚拟银行、保险科技及监管科技等领域。2018年9月,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以满足公众对数码及简便付款方式的需求。公众可凭手机号码、电邮地址或二维码,经不同银行以港元或人民币即时支付款项,享受更简单方便的全新付款体验。2019年3月,金管局开始发出虚拟银行牌照,是推动金融创新及支持香港进入智慧银行时代的重要举措。到目前为止,金管局已经发出8个虚拟银行牌照。

为推动香港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发展,保险业监管局于2017年9月推出快速通道计划,加快处理采用全数码分销渠道经营的新保险公司的授权申请。到目前为止,保险业监管局已向4间虚拟保险公司发出快速通道授权。

目前香港有超过600间金融科技企业。「商业数据通」将于今年内出台,提供一站式平台给企业分享营运数据,让银行准确评估企业情况,提高中小企获批贷款的机会。虚拟资产方面,金管局正研究市场对监管稳定币的意见,会确保监管制度与国际监管建议相符并适合本地情况。此外,金管局已开展「数码港元」的准备工作,并正与内地机构合作扩大在港以「数字人民币」作为跨境支付工具的测试。离岸人民币中心 

于2004年开始,香港银行获允许提供个人人民币业务。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计划于2009年推行,并于2010年7月扩大范围,参与人民币业务的香港银行可以向企业客户提供多种人民币服务,包括人民币存款证、人民币债券及贸易融资。香港在内地对外贸易结算方面担当重要角色,处理全球逾70%人民币支付量,是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中心。企业可以利用香港人民币市场的多样性及流动性带来的好处,方便与中国内地公司合作。为强化香港作为最大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优势,香港特区政府将会推动市场提供更多以人民币计价投资工具,以及稳妥高效的汇兑、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等财资服务,并优化市场基建。

以香港为集资中心

多年来,香港一直是主要的首次公开招股市场。截至2021年,香港在过去12年中7次登上全球IPO集资榜首。作为亚洲的主要金融及资本市场,香港金融机构享有优势,有能力把握区内集资及融资交易机遇,尤以「一带一路」倡议及大湾区发展为然。在「一带一路」之下,基建项目接踵而来,包括绿色融资及绿色债券等融资需求将持续增加,预期香港仍然是十分重要的集资中心,尤其是首次公开招股、债券发行以及私募基金业。

资产财富管理业

家族办公室是资产及财富管理业的重要增长领域,2021年香港管理这方面及私人信托客户的资产规模超过17,000亿港元。香港特区政府会在今年内提交条例草案,为合资格家族办公室提供税务宽免,目标是在2025年年底前推动不少于200间家族办公室在港设立或扩展业务。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在CEPA下,香港金融服务业是可大为获益的行业之一,其中包括银行、保险及证券市场。香港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于2015年11月签署《服务贸易协议》,金融服务业是受惠行业之一。该协议进一步向香港开放内地的服务市场,并把适用范围扩展至内地全境。

2019年11月,内地与香港在CEPA的框架下签署协议,修订《服务贸易协议》(《修订协议》)。《修订协议》重申多项支持香港银行业和金融机构到内地发展业务的政策方向,并支持内地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放宽相关限制。《修订协议》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的累积签发数目

服务行业

截至20229

证券期货服务

100

所有保险及其相关服务

26

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不包括保险和证券)

10

资料来源:香港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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